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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換班選課與上修--

【重要】--換班選課與上修--
依據本系113學年度第一次系務會議開會決議:
(一)本系必修課與部分選修課程,開設兩班,如需換班者請於9月5日前向授課老師提出申請,通過者,即可換班。唯今年8-9入學的轉學生、重補修、輔系雙主修生不用提出申請,急可自行調整修課班級。
(二)上修條件:113學年度須經由授課老師同意,方可申請上修;114學年度起,需經授課老師同意外,前一學期總成績平均需達88分以上,方可申請上修。
以上兩個條件,請於9月6-11日間,將老師的同意的email(紙本印出)交至系辦。
9/12後,將請教務處刪除未獲得同意換班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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