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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學生請注意】112學年度暑假轉學生「學分抵免申請」注意事項

一、報到時,請務必繳交原校歷年成績單與課程大綱(需申請抵免之科目)到大傳系系辦公室(成219室)
二、申請專業科目抵免原則如下─
(1)課程名稱與學分數相同,可以抵免
(2)課程名稱相近、學分數相同,請檢附原校授課大綱,由本系系主任進行審查後,方可知是否可予抵免。
(3)課程名稱相近/相同,但該課程學分數不足,即無法申請抵免
(4)不得抵免高年級必修課
(5)外系學分至多少抵免18學分(包含須重補修之學分數)
三、紙本資料繳交完備後,請務必於9月7日(四)前完成學生專區內學分抵免申請,以便系所於時限內協助學生完成抵免作業。

上述如有未詳盡之事宜,依學校相關作業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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