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涯發展

本系的設系宗旨在於結合理論基礎及實務訓練為核心,佐以人文精神的養成與傳播科技的運用,目的在培育傳播理論基礎、公共傳播策劃、及音像暨傳播科技專業的全方位傳播人才。本系教學安排兼顧傳播科技,公共傳播及國際傳播,以應國家需要。從日夜間部合併以來開始實施學群制度,逐漸建立公共傳播、多媒體傳播、傳播研究三個學群。
本系畢業生在修習完所有學分之後,修習大四必修「畢業作品製作」課程,並採取小組教學,每一小組必須透過合作學習方式,共同完成「跨媒體整合傳播」的專題企劃、媒體內容製作與執行(研究)。作品涵蓋公共關係提案、活動執行、廣播與電視音像節目、多媒體網站設計、攝影、學術論文等豐富的作品。
畢業生在本系四年的學習後,所具備的多元專長能力,不僅符合大眾傳播實務業界的需求,也符合本系的教學目標,使得本系畢業生能夠兼具理論與實務,從傳播理論學群中,培養人文精神、從公共傳播與音像傳播學群中,掌握社會與科技潮流的脈動,成為多方位傳播人才。
因此,本系畢業生多進入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外,廣泛的公共關係、廣告公司與傳播公司,也都有本系系友發揮長才之處,此外,繼續進修攻讀相關碩士、博士學位者也相當多,顯見本系系友多能學以致用。

本系實習課程為選修課,於三年級升四年級的暑假執行。
實習課程修課規定如下:
大眾傳播學系學生實習作業辦法
106.03.07 105學年度第7次系務會修訂決議通過。
98.12.09九十七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六次系務會議修訂決議通過。
94.03.14九十三學年第二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決議通過。

一、事由:由於九十四學年之畢業實習課程由必修改為選修,若學生因此而無故取消實習,將對已完成聯繫及約定之校外實習單位造成困擾,並影響本系與外界合作之聲譽,故此訂定本辦法以鼓勵學生能負責任地完成實習。

二、適用範圍:依據《中國文化大學學生校內外實習辦法》,本校學生校內外實習包含以下六個類別:教學實習、產學實習、境外實習、教育實習、推廣教育部實習、與專案實習。本系學生實習作業辦法僅適用於其中之教學實習,亦即涉及本系畢業實習課程之實習。學生參與的若是其餘實習類別,即不受本辦法之管制與本系之保障、而須自負其責,但本系仍鼓勵這些學生事先向系上通報有參與其餘實習類別。

三、本系畢業實習課程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由系上發送選課意願調查表,調查選課人數、以及所需之實習名額。
第二階段:由系上發函實習單位,爭取足夠的實習名額。
第三階段:學生選填實習單位。若同一單位申請人數過多,將依成績決定錄取順序。
第四階段:實習前將由任課教師或系上舉辦行前說明會,告知學生實習注意事項。

四、修課變更規定:
(一) 已表達實習意願之學生若非因重大不可抗拒之理由而欲放棄實習,須填交書面報告,並在任課教師同意後交系上決定是否核可。
(二) 未表達實習意願之學生若事後欲加選,須待所有選課同學選填志願結束後視實習單位有無餘額而定;若實習單位係個人所開發,則相關資料須送交任課教師與系上認定之。

五、獎懲規定:
(一) 實習評分表上由實習單位填寫之成績或評語將是任課教師評定學生課程分數之重要依據。
(二) 學生之實習表現攸關校、系聲譽甚鉅,故凡無故中斷實習者、或所提出之中斷理由未獲 任課教師及系上認可者,將處以為期一學期(共十八周)、一周四小時(共七十二小時)的勞動服務、或記小過兩支。
(三) 凡已完成實習志願調查表填寫程序之學生,不論是否完成實習,皆須選修畢業實習課程,違者處以為期一學期(共十八周)、一周四小時(共七十二小時)的勞動服務、或記小過兩支。
(四) 上述勞動服務之具體時程及內容將由系務會議決議安排。凡未能按時完成勞動服務或服務表現不佳者,改記小過兩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