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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創社

 

設備器材使用辦法施行細則

 

  1. 中國文化大學大眾傳播學系(簡稱本系)設備器材使用辦法施行細則依中國文化大學大眾傳播學系設備器材使用辦法訂定。

  2. 本系設備器材使用以教學目的為優先;其他使用目的需事先以書面申請,經系主任同意後為之。

  3. 大傳系教職員生得使用本系設備器材,使用期間得善盡正常使用與保管之責。若設備器材受損應付賠償之責。

  4. 本系之設備器材於課程中使用時,授課教師應指派盡職同學先行開門並檢視設備完好(若有問題應立即反映授課教師),並於課程結束後再行檢視無誤後鎖門。

  5. 課外實習/演練應先行填寫預約(依各實驗室表單規定)使用之設備器材與使用時間,並經過課程授課教師簽字確認後為之。

  6. 罰則:

  1. 逾期未還一日,借取人禁用兩周。

  2. 逾期未還兩日,借取人禁用一個月。

  3. 逾期未還三日,借取人禁用一學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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